台媒称:阿里巴巴6月14日举行的投资者会议上,马云意外现身,他回应假货问题时表示,假货构成的挑战就是它们的高品质,许多假冒商品比真品品质更好,价格更优惠。
一时网络舆论哗然,网友纷纷吐槽:怪不得淘宝假货多,既然品质那样高,为什么不打上自己的品牌?更有网友称,这是马云的无耻之辩,是在公开支持造假……键盘侠们义愤填膺,大有将马云推上耻辱柱的节奏。
老司机教导我们,看到一条令人不适的新闻,千万不要断然下结论,因为随时会发生反转。不出所料,没过多久马云回应,是媒体断章取义。我从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媒体,但某些媒体为了博人眼球,手法实在是下作了。那么,马云到底说了些什么?
“大品牌通常用很多OEM(代工生产),中国有全世界最多的OEM,他们(代工商)没有渠道,但忽然他们发现可以通过互联网卖产品。(因此)生产正品和仿品的可能就是同一个工厂,他们的产品不见得比正品差,同时有更具竞争力的价格,他们面对的不是知识产权问题,他们面对的是新的商业模式问题。”
其实马云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,中国拥有世界最多的代工厂,既然这些代工厂能生产出世界知名品牌的产品,那他们的技术不见得比知名品牌差,但法律给这些代工厂的套路太深了,繁琐的资质、专利、行政审批,不是这些出身草根的代工厂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,“假货问题不是价格问题,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。”一句话放在具体语境中才能解读出准确的含义,就像微博上提及率极高的那句话“我不是一个人”,理解成“我是畜生就”真是智商问题了。
这让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段遭遇,一家食品企业推出一款名叫“小饿”的饮料,由于我抢注了“小饿”这个名称,导致他们无法注册同名公众号进行推广活动,对方向微信官方提供了注册商标证明材料,要求收回我的名称。国家商标注册局官网显示,该商标注册时间为2015年,比我注册公众号要晚一年。虽然微信官方最后判断该企业投诉失败,给我的震撼还是很大的,“小饿”这个网名已经伴随了我十几年,突然有家企业抢注了商标,就可以指着我的鼻子说,你不能叫这个名字了,因为我们注册了商标——想想就一身冷汗。经此一役,我甚至心血来潮要注册“小饿”这个商标的互联网科技类,咨询了律师朋友,自然人需要以公司的身份才能注册商标,先注册公司,再注册商标——这对个人自媒体来说,需要耗费巨大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。而微信公众平台是我的自媒体托管商,正是由于这个托管商,我才免去了直接跟企业谈判的风险。
个人自媒体的内容不见得比媒体机构的内容差,但在中国想要成为媒体成本还是挺高的,新闻转载资质、视听内容资质、互动产品经营许可……其中的物质、时间成本,不是个人能承受的,类似微信公众平台、博客、论坛这些内容托管商,其实已经把所有法律层面的程序先行解决,这才有了“人人都是媒体”的时代。阿里巴巴的淘宝“人人都能卖货”,从本质上跟“人人都是媒体”没什么区别,都是大平台先行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。所以马云才敢说,卖假货“对于OEM厂商来说是一个发现新商业模式问题,阿里巴巴愿意为此投入资源,协助此类厂商转型升级。”
谈到商业模式,不得不提红衣教主周鸿祎的360公司,360靠杀毒软件起家,在中国互联网早期,杀毒软件都是付费使用的,瑞星、金山、卡巴斯基……而360充当业界的搅局者,偏偏免费,从2008年免费开始,360仅杀毒软件这项就损失2个亿的市场,当年瑞星执意坚持收费,要干死360,各大杀毒软件坚持了一段时间,金山腿软了,宣布免费,瑞星苦苦坚持了5年,最终也宣布免费。如今的90后们,在你们使用市面上免费杀毒软件的时候,真的应该感谢360,而不只是人云亦云地跟风吐槽360是“流氓公司”。360就是靠免费,开创了新的商业模式。
谈到创新,周鸿祎有一段妙论:“创新”,不是拥有“发明”、“模式”才叫创新,一个不起眼的改进如能让用户体验变得流畅、简单,那也是创新。周鸿祎特别推崇的苹果公司,其实苹果手机的很多功能并不是苹果公司的专利,但也不妨碍它成为世界最好用的手机之一,苹果手机正是融合众多品牌的优点,把用户体验做到极致。
很多人都在吐槽华为山寨苹果,其实很少人知道,苹果很多功能都是付费使用华为的专利!就在2015年,华为与苹果公司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,覆盖GSM、UMTS、LTE等无线通信技术。科普下,在通信业,两个公司签订专利许可时,专利许可数量多的一方要向数量少的一方收取专利费。去年华为向苹果许可专利769件,而苹果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,这意味着华为已经开始向苹果收取专利费,业内估计至少是数亿美元!
专利对于国产厂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然而正如马云所说,“假货问题不是价格问题,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。”相关法律给国产厂商铺设的套路太多了,代工厂少有懂得专利意识,他们只是知道通过网络可以卖货,就像街边地摊老板都会吆喝的,比淘宝还要便宜,没有意识到,这可能会带来法律风险。阿里巴巴这时就要站出来,以企业的身份履行政府对民间商业的扶持义务,下岗多了,创业的人多了,政府也鼓励下岗工人去创业,但仅仅办一些下岗再就业培训班是不够的,商业远远没有那么简单。我按苹果手机的模式自创一个品牌,融合多品牌的优点,挂到网上去卖,你说我是造假,315晚会还帮我曝光……政府就是把草根创业者一步步带到他们设的套路里。
与其套路多一点,不如帮创业者先行解决一些法律问题,甚至资金问题。交通不便的山区,只要你有技术、能生产出货真价实的东西,就能帮你把货卖出去,这就是阿里巴巴的商业模式。阿里不但帮商业落后地区创业者卖货,还以入股但不控股的身份,投资新浪微博、优酷土豆、财新等超过20传媒公司,针对甚嚣尘上的“阿里传媒帝国”传言,阿里资深副总裁王帅回应:“阿里的成长,得益于各家媒体的关注,现在阿里的业务好起来,媒体的日子难过一点,阿里不能一阔就变脸。尽力能合作就合作,苦点累点也算回报一下大家之前对阿里的支持。”阿里在传媒的布局,一方面,帮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决资金链上的短缺问题,履行大企业的社会责任;另一方面,帮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挖掘内容的商业价值,打破媒体和商业的壁垒,做更大的互联网生意。
公司在创新,阿里在履行社会责任,我们的政府在政策方面没有对创新的鼓励吗?地方政府还真的没有闲着,目前在公共设施建设领域有一个PPP模式(简称3P模式),在该模式下,鼓励私营企业、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,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。通俗点讲就是,民企、政府还有政府的外包公司,合称3P。前段时间最火的“巴铁”项目,就是3P模式下的产物,我曾专门写文章深扒这个项目(详见»深扒中国最牛巴士:巴铁的前世今生),得出的结论是, P2P骗子公司和地方政府、地方政府的外包公司联合忽悠大众,巴铁科技注册地周口和试运行地秦皇岛政府接连回应项目“尚未立项”。其实,早在6年前,巴铁项目就声称要在北京门头沟落地,结果门头沟政府回应消息不实,最后不了了之。一个绝大部分项目都在洽谈中、总裁用笔名签合同的P2P公司,能有什么结果呢?
这其实是个很简单的逻辑,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么大的项目连立项都没有,地方政府就签了合同给了钱,遇到质疑,只需回应消息不实,纳税人几个亿的血汗钱都去哪了?有没有责任追溯机制?小小的创业者们在创业路上遇到的套路,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。
所以说,马云的一句“假货比真品好”到底刺痛了谁?